一、岗位职责:
1.在门诊主任带领下负责医务科或门诊护理行政管理,督促检查护理人员和卫生员完成所分工的任务。
2.制订工作计划,负责护理人员分工排班,经常深入各科门诊检査护理质量,复杂的技术应亲自执行或指导护士操作。搞好传、帮、带,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3.督促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并检査指导各诊室做好开诊前准备及卫生宣传工作。
4.督促护理人员改善服务态度,经常巡视候诊病员的病情变化,对较重的病员应提前诊治或送急诊室处理。
5.督促卫生员保持门诊的整洁,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6.组织护士、卫生员业务学习,指导实习护士的工作。开展护理科学研究,及时总结经验。
7.组织建立护理部门各项考核标准,在质控总监的带领下做好质控管理工作。
8.熟悉掌握院内院感工作的各项工作要求,建立标准;迎接上级部门各项检查。
二、任职要求:
1、从事护理临床行业6年以上,3年以上护士长工作经验,本科以上学历,副主任护师职称以上;
2、具有丰富的护理临床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业务技能;
3、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工作细致认真,较强的应变能力,能够妥善解决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