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岗位条件
•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 临床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 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02招聘条件
• 招聘地点:南安市洪梅镇卫生院陈朗楼三楼办公室;
• 提供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03其他事项
• 录用后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能胜任岗位的,予以聘用;不能胜任的,取消聘用资格;
• 咨询电话:0595-86601752。
南安市洪梅镇卫生院
2024年2月22日
原标题:南安市洪梅镇卫生院招聘护士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baW-NCj7geUioI-0tzEN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