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 |
岗位编号 |
岗位名称 |
拟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备注 |
|||||||||||||
最低学历 |
最低学位 |
专业 |
最低专业技术资格 |
与岗位有关的其他条件 |
户籍 |
|||||||||||||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
|
口腔科 医师 |
3 |
本科 |
学士 |
本科:口腔医学(B100601) 研究生:口腔医学硕士(A100303)、口腔临床医学(A100302) |
医师 |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社会人员需具有2年及以上医院口腔科岗位工作经历,目前仍在从事相应岗位工作;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口腔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至50周岁。持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市内外 |
|
其他: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面向社会招聘口腔科医师3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附件1。
招聘截止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招满即止。
应聘者经考核、试用合格后予以聘用。有意者请填写报名表(附件2),将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和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通过邮箱在线投递或邮寄简历资料。简历审查通过后,通知考核试用。
联系人:陈老师、黄老师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77号行政楼三楼人事科
联系电话:0755-84681400
邮箱:w-slwy-rsk@lg.gov.cn
邮编:518111
点击查看>>>
原标题: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季度招聘启事
文章来源:http://www.lg.gov.cn/xxgk/zwgk/tzgg/content/post_112420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