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本院妇女保健、孕产妇保健工作,提出妇女保健、孕产妇保健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辖区内孕产妇、育龄妇女(包括流动人口)基本情况调查摸底,掌握孕产妇及建卡情况。
3.为孕产妇建立围产期保健册,做好产前检查、产前筛查、孕产期艾滋病检测、产后访视、42天检查等工作,对高危孕产妇做到及时筛选、报告、转诊和追踪管理。
4.遵守产科质量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做好助产技术服务。
5.承担常见妇科疾病诊治和妇女病普查工作。
6.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优生优育知识宣传教育。
7.做好围产死亡、出生缺陷监测、报告工作。
8.对责任医生、村公共卫生联系员的妇女保健、孕产妇保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9.做好妇女保健、孕产妇保健工作各类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及时正确上报有关数据和报表。